北京市先进制造业政策(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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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人工智能算力券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凡符合条件的企业,2023月9月1日及以后签订的智能算力服务合同(合同周期为一年及以内),均可享受智能算力合同额一定比例的算力券补贴。
企业与智能算力供给方签订智能算力合同后,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申领算力券,单次申领算力券金额最高不超过智能算力合同额的20%,同一企业每个自然年度累计申领和兑付算力券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同一合同仅能申领一次算力券。
企业与多家智能算力供给方签订智能算力服务合同的,可在合同签订后分批登记申领、使用算力券,每个自然年度申领、使用限额累计计算。
《关于促进本市老旧厂房更新利用的若干措施》
积极鼓励发展先进制造业。对于纳入《北京市老旧厂房改造再利用台账》、建设期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竣工项目,将于竣工后按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对于采用融资照投资额的20%予以奖励,单个项目奖租赁方式租赁研发、建设、生产环节中需要的关键设备和产线的,按照不超过5%费率分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
《关于促进本市老旧厂房更新利用的若干措施》
支持创新主体中试线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利用老旧厂房开展以一致性测试、小批量生产为目标的中试线建设,鼓励国家级和市级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奖 化生产、测试验证生产工艺成熟度和工 中心,自建或联合科研院校开展以规模程实现可行性为目的的中试线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关于促进本市老旧厂房更新利用的若干措施》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集聚发展。积极鼓励园区建设中试打样和共享制造等产业支撑平台,吸引“专精特新”企业入驻,奖 对于入驻的“专精特新”企业使用面积 占园区入驻企业总使用面积比例超20% 的特色园区,对该类项目按实际建设投入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补助,并根据服务绩效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