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开区:企业上市发展最高奖1200万元
北京政策 阅读量: 次近日,北京经开区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针对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内上市成功或者拟上市企业,提出十余项支持措施,企业上市、上市企业迁入、企业上市改制、持股平台均可以获得奖励,最高奖1200万元。
“《若干措施》是为进一步深化经开区促融资奖励政策,加大对企业上市的支持力度,促进更多优质企业上市发展,打造‘亦庄上市服务基地’品牌。”经开区相关负责人解读,根据“储备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挂牌)一批”工作思路,经开区将构建全方位、全周期企业上市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创新服务,鼓励企业将上市募集资金更多投向区内,推动经开区高精尖产业高质量发展。
有机会获得奖励的企业是在亦庄新城(约 225 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进行注册、纳税、入统,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成功上市企业、拟上市企业,至征集期或申报期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奖励主要包括企业上市、上市企业迁入、企业上市改制、持股平台四类。其中,企业上市奖励方面,支持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上市,分阶段或根据企业自身意愿一次性给予资金奖励;企业境外上市、境外上市企业回归境内A股上市,可再获得一次性专项奖励资金。记者梳理发现,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有的可获专项奖励资金400万元,有的可获一次性专项奖励资金600万元。
上市企业迁入奖励方面,对在境内上市的京外企业将注册地和纳税地迁至经开区的,可获得一次性专项奖励资金1200万元;对在境外上市的京外企业,将注册地和纳税地迁至经开区的,可获得一次性专项奖励资金600万元。
经开区相关负责人介绍,对经开区产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可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专项支持;涉及的各条款同时符合本政策规定的支持条件及经开区其他专项支持政策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奖励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