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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84项亦庄新城范围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到北京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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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经开区发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部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调整审批机关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涵盖市场监管、投资项目备案核准、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人防工程、园林绿化、人力资源管理等多个领域的84项亦庄新城范围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到经开区。

  本次,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行政权力和办理部分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精神,北京经开区管委会在亦庄新城(约225平方公里)区域内行使部分行政权力、办理部分公共服务事项。职权调整涉及区域范围包含亦庄镇、旧宫镇、瀛海镇,以及长子营镇、采育镇、青云店镇部分区域。

  《公告》显示,市场监管、投资项目备案核准、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人防工程、园林绿化、人力资源管理等多个领域的84项亦庄新城范围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办理机关调整至北京经开区行政审批局。

  其中,在市场监管领域包含:

  各类市场主体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药品零售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等市级、区级职权;在建设管理领域包含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招投标、房地产及建筑业企业资质、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建设方案、项目手册备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等市级、区级职权;在城市管理领域包含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准运许可、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许可等区级职权。值得提醒的是,自10月9日起,调整到北京经开区的市场监管领域事项需到北京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准入服务大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新设业务也可选择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scjgj.beijing.gov.cn,地址管辖项选择“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办理。其他领域事项需到北京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层行政厅/社会大厅办理,或登录相关审批系统在线办理。已由大兴区相关单位受理的在办事项,仍需向原单位申请继续办理。已办结事项由原办理单位负责档案归档,相关单位可向原办理单位申请信息查询等业务。

  据了解,《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亦庄新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强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对亦庄新城规划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全面管理核心区60平方公里经济和社会事务,承担165平方公里区域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管理职能以及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的公共服务职能。

  亦庄新城范围内市场监管工作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承担。亦庄新城范围内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调整到经开区,有助于强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对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的规划建设管理,提升治理能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打造北京改革开放新高地。